重庆大学博士后出站条件

2024-05-09 05:01

1. 重庆大学博士后出站条件

条件如下:
(1)“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纸质文档3份及电子文档,纸质文档中至少2份为指定颜色的精装本。
(2)从重庆大学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下载专区下载相关表格。
(3)人事关系不在重庆大学的出站博士后,提交接收单位同意接收出站博士后的纸质函件原件8份(由接收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签章)。
(4)关于在站期间科研成果,请提交与全国博士后流动站评估要求一致的《重庆大学出站博士后流动站科研成果统计清单》及《重庆大学出站博士后流动站科研成果统计表》各1份和电子文档及其成果印证材料。
(5)提交《重庆大学博士后出站信息表》电子文档。
(6)2寸登记照片1张(用于办理人事部颁发的博士后证书)。
(7)自进站之日起,在站期限已超过两年的博士后请补交《重庆大学博士后延期出站申请》,但申请延长期限不能超过一年。
(8)须办理户口的博士后提交身份证、结婚证及独生子女证7份,企业博士后8份。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收到上述出站材料后,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完清博士后公寓的房租、水、电、等结算后即可退还博士后公寓出站。完清出站手续,经报学校、重庆市人事局审批,人事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备案后,为出站博士后颁发博士后证书。

以下是博士后出站需提供的其他特殊材料的相关介绍: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为委托代培、定向培养和以在职人员身份做博士后的人员进站时未提供有关单位写明“出站后可自主选择工作”材料的,出站后如自主选择工作,必须出具委托代培、定向培养和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其自主选择工作的证明。
现役军人博士后转业到地方工作,需出具军人转业(复员)证明,或军队师以上干部部门同意转业的证明,或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的转业(复员)批函;办理落户手续还需到国务院军转办公室开具介绍信。
地方博士后研究人员分配到军队系统工作,应出具军队师以上干部部门的接收函;获得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金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还须提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总结报告》。设站单位应将以上材料汇总后,到有关部门办理出站手续。
以上资料参考百度百科——博士后

重庆大学博士后出站条件

2. 重庆大学博士后出站条件

条件如下:
(1)“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纸质文档3份及电子文档,纸质文档中至少2份为指定颜色的精装本。
(2)从重庆大学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下载专区下载相关表格。
(3)人事关系不在重庆大学的出站博士后,提交接收单位同意接收出站博士后的纸质函件原件8份(由接收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签章)。
(4)关于在站期间科研成果,请提交与全国博士后流动站评估要求一致的《重庆大学出站博士后流动站科研成果统计清单》及《重庆大学出站博士后流动站科研成果统计表》各1份和电子文档及其成果印证材料。
(5)提交《重庆大学博士后出站信息表》电子文档。
(6)2寸登记照片1张(用于办理人事部颁发的博士后证书)。
(7)自进站之日起,在站期限已超过两年的博士后请补交《重庆大学博士后延期出站申请》,但申请延长期限不能超过一年。
(8)须办理户口的博士后提交身份证、结婚证及独生子女证7份,企业博士后8份。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收到上述出站材料后,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完清博士后公寓的房租、水、电、等结算后即可退还博士后公寓出站。完清出站手续,经报学校、重庆市人事局审批,人事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备案后,为出站博士后颁发博士后证书。

以下是博士后出站需提供的其他特殊材料的相关介绍: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为委托代培、定向培养和以在职人员身份做博士后的人员进站时未提供有关单位写明“出站后可自主选择工作”材料的,出站后如自主选择工作,必须出具委托代培、定向培养和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其自主选择工作的证明。
现役军人博士后转业到地方工作,需出具军人转业(复员)证明,或军队师以上干部部门同意转业的证明,或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的转业(复员)批函;办理落户手续还需到国务院军转办公室开具介绍信。
地方博士后研究人员分配到军队系统工作,应出具军队师以上干部部门的接收函;获得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金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还须提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总结报告》。设站单位应将以上材料汇总后,到有关部门办理出站手续。
以上资料参考百度百科——博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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