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税务局电话

2024-05-09 09:37

1. 广东省税务局电话

广东省税务局电话是020-37632888。国家税务局主要负责征收和管理增值税,消费税,进口产品消费税、增值税,铁道、各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和城市建设维护税,中央企业所得税,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的所得税,2002年1月1日以后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开业登记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地方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海洋石油企业所得税、资源税,个人所得税,证券交易税,车辆购置税,对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各项税收,出口产品退税的管理,集贸市场和个体户的增值税、消费税,中央税的滞补罚收入,按中央税、共享税附征的教育费附加。地方税务局主要负责征收和管理的税种: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外籍人员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房产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集贸市场和个体户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和其他税收,地方税的滞补罚收入,按地方营业税附征的教育费附加。另外,地方税务局还负责耕地占用税、契税和烟叶税的征收和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第八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纳税人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控告和检举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

广东省税务局电话

2. 广州市的国税局和地税局的电话是多少?地址在那里??

白云区国家税务局各分局电话、地址 
纳税人举报、投诉、咨询热线:12366-1 

第一税务分局 
经管范围:三元里街、景泰街 
地址:广源中路松柏中街73号(景泰市场对面) 
公交车:124、128、186、199号公共汽车兴泰路站。38、24号公共汽车广园新村站 

第二税务分局 
经管范围:新市街、黄石街、棠景街 
地址:机场路131号白云商业中心五楼(机场西建发广场附近) 
公交车:244、810、58、240、886、298、523、510、511、280、268、254、251公共汽车机场生活区站 

第三税务分局 
经管范围:京溪街、永平街、同和街 
地址:同和街同泰路倚绿山庄综合大楼3楼(倚绿山庄门口) 
公交车:864、56、179、32(短线) 、503、836总站倚绿山庄站 

第四税务分局 
经管范围:石井街、同德街、松洲街、金沙街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兆丰路80号(石井街道办事处北侧) 
126号公共汽车石井镇政府站 

第五税务分局 
经管范围:江高镇、人和镇(含原蚌湖镇) 
地址:江高镇江同路153号 
公交车:511、509、841号公共汽车江同路站 

第六税务分局  
经管范围:太和镇、嘉禾街、均禾街 
地址:太和镇大丰浦路10号 
机场路点公交车::246、504、808、837公共汽车 太和中路站

第七税务分局 
经管范围:钟落潭镇 
地址:钟落潭镇竹料大道112号 
公交车:808、542号公共汽车税所站

3.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大厅?

发票查验、税务登记信息查询、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申报情况、查询出口退税率查询、a级纳税信用查询、车辆购置税查询、税务师事务所公告栏、出口企业对管理信息、车船税信息查询、个人所得税证明和清单查询。
1、广东省的纳税人只需要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就可以在该官方网站上办理与广东省税务相关的一些事项。在搜索引擎当中输入广东省电子税务局,选择官网,点击进入之后就可以来到税务局官网的首界面,在页面上可以看到有办税服务和公众查询的相关选项。
2、在办税服务的选项区当中,包括办事指南、办事地图、办税日历、下载专区和办事专题这几个栏目,那是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不同的栏目,点进去就可以看到一些相关的内容介绍,非常方便。
3、国税是国家税务系统,与“地税”对称,是一个国家实行分税制的产物。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税收承担着组织财政收入、调控经济、调节社会分配的职能。中国每年财政收入的90%以上来自税收,其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
4、国税系统主要负责征收和管理的项目有:增值税,消费税,铁道、各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央企业所得税,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的所得税,2002年1月1日以后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开业)登记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地方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海洋石油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对证券交易征收的印花税,车辆购置税,出口产品退税,中央税的滞补罚收入,按中央税、共享税附征的教育费附加(属于铁道、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缴纳的入中央库,其他入地方库)。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大厅?

4.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大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大厅
2012年10月,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正式开通运行,设立“政务公开、投资审批、网上办事、政民互动、效能监督”等5大功能栏目,基本形成基于互联网、提供便捷高效服务的电子政务系统,三年多来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应用。为进一步突显网上办事服务功能,我们对页面进行了适当的改版调整,主要是将原“网上办事”栏目分设为“法人事项”和“个人事项”两个栏目,将原“投资审批”栏目设置在“法人事项”栏目下,建立“投资项目审批平台”,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平台”一起形成3大专题服务入口。
点击进入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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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广州税务咨询电话是多少

税务咨询电话为12366。
如果遇到税务相关问题需要咨询,可以通过12366进行咨询。现有咨询方式一共两种:

一是热线电话12366: 12366纳税服务热线自2010年开通以来,本着“用心倾听、真诚服务”的宗旨为纳税人提供规范优质纳税咨询、涉税查询、投诉举报等服务,已经成为税务机关向纳税人提供纳税服务的重要手段和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社会各界相互沟通的重要桥梁。
二是网络网站:12366纳税服务网站主要包括自助、互助、税助的纳税咨询,公开和个人的涉税信息查询,线上点播、直播、报名和线下培训相结合的纳税人学堂,网上办税和多种办税辅助的办税服务,违法举报、纳税投诉、在线调查、在线访谈的在线互动,以及其他纳税服务功能。

广州税务咨询电话是多少

6.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的介绍

1999年广州市财政、地税机构分设,广州市地方税务局于当年2月8日开始独立运作,是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下属的副厅级单位。现行体制按照“登记、征管、稽查”三大系列设置机构,设有1个登记分局、10个区地税局(其中广州开发区和萝岗区地税局、广州南沙开发区和南沙区地税局均为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和2个县级市地税局、6个稽查局和1个纳税人服务中心,共计20个基层单位;市局机关设13个处室和2个中心(事业编制)。全市地税系统总人数4847人,其中在编干部3131人,编内合同工121人,编外合同工844人(前台协税员577人)。离退休人员728人。在编干部中,男女比例为51.7:48.3,2007年平均年龄38.89岁;硕士以上学历人员有300多人,本科学历人员2100多人,硕士、本科、大专以上人员分别占干部总数的9%、62%;全系统40%的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45%的科级领导干部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律师、注册会计师或注册税务师资格的人员达到210多名。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征管范围包括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12个税种和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水利建设基金等8个费金。截止到2007年底统计经管广州所辖10个区、2个县级市和3个国家级开发区的纳税人(不含临时登记户)48万户,其中企业25万户,个体工商户23万户。

7.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大厅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大厅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电子办税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代征人和缴费人(以下统称纳税人)通过电子办税方式办理各种地方税(费)业务,减轻纳税人负担,提高办税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广东地方税收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电子办税是指经广东省(不含深圳)地方税务机关登记的纳税人,通过网络使用办税服务系统办理地方税务局负责的税(费)业务(以下简称地方税(费)业务),以及地方税务机关通过办税服务系统对纳税人进行税务管理、服务等活动的总称。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电子办税服务厅(以下简称电子办税服务厅)是广东省地方税务机关提供电子办税服务的主要渠道,纳税人可通过广东地税门户网站下载或登录电子办税服务厅。
第三条 纳税人通过电子办税服务厅办理各种地方税(费)业务及税务机关通过电子办税服务厅受理、反馈办理结果、送达税务文书、纳税服务等,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电子办税以纳税人自愿为原则,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应积极鼓励和引导纳税人选择电子办税。
第五条 纳税人登录电子办税服务厅的方式有:证书登录和非证书登录。证书登录是指已经办理了数字证书认证的纳税人,以数字证书加密码的方式登录;非证书登录是指未办理数字证书认证的纳税人以用户名加密码的方式登录。
第六条 选择证书登录的纳税人,应使用电子办税服务厅支持的数字证书;纳税人须按照数字证书发行机构的要求办理数字证书并缴纳相关费用。
第七条 纳税人使用证书登录或非证书登录,其分别可使用的电子办税服务厅功能范围由地方税务机关确定。
第八条 需要申报缴纳税(费)的纳税人开通电子办税的,应与具有税(费)款划缴资格的金融机构签订委托划缴地方税(费)授权书(协议书),同意其根据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指令从指定账户中划缴税(费)款。
第九条 纳税人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提交《电子办税登记表》(附件1)并签署《电子办税协议书》(附件2)后,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将为纳税人开通电子办税资格,对于非证书登录的纳税人,一并告知电子办税服务厅的用户名和初始登录密码。
如纳税人委托代理人开通电子办税,还应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提供书面的授权委托证明或材料。
第十条 纳税人为个人的,可以携带身份证件原件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获取电子办税服务厅的初始登录密码,也可以通过纳税人的任职单位获取。
第十一条 纳税人需要变更缴税(费)账户的,应在办理涉及税(费)缴纳事项的5个工作日前,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提出变更要求,并提供与银行重新签订的委托银行划缴地方税(费)授权书(协议书)。
第十二条 纳税人需要取消电子办税方式的,应填写《电子办税登记表》,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据此取消纳税人的电子办税方式,同时终止《电子办税协议书》。
第十三条 纳税人第一次登录电子办税服务厅后应及时修改密码,并妥善保管。由于纳税人的原因导致密码泄漏或数字证书介质遗失而造成的损失由纳税人自行承担。
第十四条 证书登录的纳税人遗失密码的,应向数字证书发行机构申请重新设置密码;非证书登录的纳税人遗失密码的,应填写《电子办税登记表》,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重新设置密码。
第十五条 纳税人在电子办税服务厅办理各种地方税(费)业务的期限及需要提交的表格和附报资料,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纳税人使用证书登录的,其涉税事项申请、备案和审批事项的申请时间以数据电文进入电子办税服务厅的时间为准。纳税人使用非证书登录的,其涉税(费)事项申请、备案和审批事项的申请时间以地方税务机关接收到纸质资料的时间为准。
第十七条 纳税人在电子办税过程中应对提交的数据及资料进行认真的核对,确保提交资料完整,内容真实、准确。
第十八条 纳税人超过法定期限办理各种地方税(费)业务的,电子办税服务厅不予受理,纳税人应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
第十九条 纳税人通过电子办税服务厅申报纳税后,开户银行开具的电子缴税回单或电子办税服务厅、自助办税系统打印的缴款凭证可作为纳税人缴纳税款的会计核算凭证。
纳税人需要取得完税凭证的,可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开具。
第二十条 纳税人使用证书登录的,电子办税服务厅为其接收电子税务文书的系统;地方税务机关通过电子办税服务厅进行文书送达的,数据电文进入电子办税服务厅的时间,视为税务文书的接收时间。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使用证书登录方式办理各种地方税(费)业务的,无须再报送纳税(费)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税(费)事项申请、备案和审批等所要求提供的纸质资料。
纳税人使用非证书登录方式办理各种地方税(费)业务的,纳税(费)申报表和财务会计报表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应按月、季、半年或年报送的,纳税人应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分别按月、季、半年或年报送上述纸质资料;其他税(费)业务申请、备案和审批事项所需的纸质资料,纳税人应在电子办税服务厅提交相关申请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报送。
第二十二条 因使用电子办税服务厅产生涉税争议的,纳税人通过证书登录的,以纳税人报送的电子数据为准;纳税人通过非证书登录,电子数据与纸质资料不一致的,以纳税人报送的纸质资料为准。
第二十三条 税务机关应保障电子办税服务厅的安全和稳定。电子办税服务厅发生重大异常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应及时通知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各种地方税(费)业务。
对纳税人通过电子办税服务厅报送的涉税信息,税务机关将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纳税人保密。
第二十四条 各市地方税务局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并报省地方税务局备案。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3年12月15日起施行,《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网上申报纳税管理办法》(粤地税发〔2007〕211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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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大厅

8.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的介绍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位于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夏路3号,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征收管理改革,并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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